文章:城市社會與伊斯蘭文明關係探析

作者:呂耀軍

出處:西北第二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二期  總第80期

報告者:徐珮馨

 

在伊斯蘭文明形成過程中,「城市」確實有重要的作用。

與「城市生活」密切相關

 

體現伊斯蘭教核心的宗教觀念與思想

體現伊斯蘭特質的有形載體

 

一、歷史背景:

(一)伊斯蘭創教前

1. 自然環境惡劣的沙漠中生存,只能靠血親關係維繫的氏族。氏族成員只對本氏族效忠,導致不同氏族間紛爭不斷。

2. 隨著城市的發展,沙漠文化中古老的氏族觀念,對新生的城市造成明顯的威脅。

(二)伊斯蘭創教後

1. 緩解了邁入城市發展後氏族解體所帶來的消極影響,為阿拉伯地區城市的發展,提供了一種新的範式 促進城市社會秩序進一步形成。

2. 麥加和麥地那成為宗教文化的中心。

   3. 阿拉伯人的游牧觀念漸漸被城鎮地區觀念所替代。

   4. 穆斯林建立許多邊境要塞和設防城鎮,在特定意義上,穆斯林的統治「城市化」了邊界。

(三)阿拉伯城市類型

   1. 原有城市注入新精神

      以伊斯蘭教的特質,為佔領的城市注入新的精神。

      如:穆斯林利用先前存在的羅馬希臘城鎮結構,在舊的市場和廣場新建行政中心、清真寺等具有宗教色彩的建築。

   2. 軍事重鎮發展而來

      原是軍營,或是帳棚之類的臨時住所,最重發展為永久性城市。

   3. 新建立的城市

      源於阿拉伯哈里發的要求,保證阿拉伯軍事、行政人員與後來皈依伊斯蘭教的普通穆斯林之間的隔離。

(四)城市發展影響

   1. 城市的建立吸引大批勞動力湧入城市,城市所需不同類型的工作也使職業勞動力所構成的社會結構發展起來。

   2. 定居生活和城市化,以及不同信仰群體間各種關係的產生,皆削弱了舊的部落習慣,培養新的群體和社會結構,強化社會分層和勞動力的分化,客觀促進了阿拉伯和非阿拉伯社團的彼此認同。

→部落體系逐漸崩潰,社會層次逐漸明朗化。

 

二、城市vs伊斯蘭內涵: 穩定、和諧的城市生活,提供伊斯蘭教義、教法學的發展

(一)發展背景

   1. 城市裡多元文化交流、刺激

      不同宗教:城市裡有各種基督教團體和猶太人居於其中

      不同種族:阿拉伯人與非阿拉伯人融合

      不同職業:商人、工匠、教師、學者等中等階層逐漸發展起來

   2. 城市生活的土壤供應

     宗教學者或教法學家,把伊斯蘭教的宗教理想,與各地的社會條件、歷史傳統及地方習慣結合,逐漸形成早期分散各地的不同學派。

 (二)城市 伊斯蘭發展

   1. 城市成為伊斯蘭教迅速擴張的核心地帶

   2. 城市經濟和社會的改變,促成阿拉伯語的重要地位以及伊斯蘭教的大量皈依

(三)伊斯蘭 城市認同

   社會不再被分成阿拉伯人和非阿拉伯人,而是有著共同認同、信仰、語言的城市居民。

 

三、伊斯蘭教 vs 城市建設及規範建立:

伊斯蘭統治地區,伊斯蘭文明不僅是一套宗教信仰和法律,更是一個功能具備的社會,將宗教、穆斯林的社會、政治生活有機地結合在一起。

(一)伊斯蘭教 vs 城市公共建設

     1. 伊斯蘭城市基本要素:

      清真寺:伊斯蘭城市第一個被建立的。後來附設學校進行古蘭經等課程,有些清真寺還發展呈大學,成為宗教教育和學術研究的中心。

        公共浴池:穆斯林在禮拜前有用水淨身的習俗,促使城市出現洗禮盆、水池、噴泉和公共浴池。

        市場巴札:被當作伊斯蘭文化遺產。∵伊斯蘭教興起前已經十分重視商業,商人聰明人。

    2. 城市佈局:

公共建設佈局:

a. 城市中央:清真寺、政府機構、宗教和教育中心。

b. 清真寺旁:有販賣宗教物品的商店。

c. 文化學術中心:鄰近清真寺,旁有書店、書籍裝訂店。

       佈局特色:

          a. 宗教信仰的差異導致鄰里空間上的區別。

          b. 鼓勵性別隔離:規定建築的窗戶佈局、比鄰的建築物高度

          c. 教法中有財產所有權規定:關於個人、集體對土地和不動產的使用、鄰居的權利和義務、居民住宅通道管理

          d. 國家對城市管理的自由開放態度

             中世紀以來,伊斯蘭城市建設缺乏總體規劃和設計

             從地圖上看,阿拉伯城市是一個迷宮,來訪者常迷路

 

◎ 小結:

伊斯蘭城市的孕育、發展,既保證了伊斯蘭聞名的形成,也構成世界城市聞名發展史上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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